9月6日,商务部发布公告2021年第21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(发布文号[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1号]),根据《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2020年8月3日,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(以下称被调查产品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调查机关初步认定,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倾销,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,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聚苯醚,英文名称:Polyphenylene ether,又称Polyphenylene Oxide,简称PPE或PPO。是分子链中带有2,6-二甲基-1,4-苯醚基的高性能热塑性树脂及其组合物,无论是否经过改性及或是否混合、添加聚苯乙烯、氢化苯乙烯-丁二烯嵌段共聚物、尼龙等填充物和助剂,具有质轻、耐高温、耐腐蚀、尺寸稳定性好、低吸水性、介电损耗率低、无卤阻燃等优良性能。主要用途:聚苯醚可用于注塑、挤塑、合金等,产品广泛应用在光伏、汽车、通信、电子电器、水处理、医疗器械等领域。
依据本初裁决定,决定自2021年9月7日起,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聚苯醚时,各公司所确定的倾销幅度提供相应的保证金。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:
沙特基础工业创新塑料美国有限公司 18.3%
(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 US LLC)
其他美国公司 48.6%
(All others)